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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范圍
本規范規定了電纜用銅帶的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及標志、金聯宇電線包裝、運輸和貯運等。
2 引用標準
GB/T 228 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
GB/T 351 金屬材料電阻系數測量方法
GB/T 4340.1 金屬維氏金聯宇電線硬度試驗 第1部分:試驗方法
GB/T 5121(所有部分) 銅及銅合金化學分析方法
GB/T5231 加工銅及銅合金化學成分和產品形狀
GB/T 8888 生有色金屬金聯宇電線加工產品的包裝、標志、運輸和貯存
YS/T 347 銅及銅合金平均晶粒度測定方法
3 要求
3.1產品分類
3.1.1牌號、狀態、規格
帶材的牌號、狀態和規格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表1 牌號、狀態、規格
牌號 供應狀態 規格金聯宇電線/mm
厚度 寬度
TU1、TU2、T2、TP1 M(軟)、Y8(1/8硬)、Y8(1/4) 0.1~0.7 20~305
注:1.供需雙方協商,也可金聯宇電線供應其他牌號、狀態和規格的帶材。
2.產品的長度由供需雙方商定。
3.1.2標記示例
產品標記按產品名稱、牌號、狀態、規格和標準編號的順序表示。示例如下:
用T2制造的、M狀態、厚度為0.25mm、寬度為86mm的帶材標記為:
電纜帶T2M 0.25×86 GB/T 11091-2005
3.2化學成分
產品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/T 5321中相應的規定。
3.3外形尺寸及允許公差
3.3.1產品的厚度、寬度及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表2 厚度、寬度及允許偏差
厚度 厚度允許偏差 寬度 厚度允許偏差
普通級 較高級 200~100 >100~305
0.1~0.30 0.010 0.008 20~305 0.10 0.20
>3.30~0.50 0.015 0.10
>0.50~0.70 0.020 0.015
注:需方要求單向偏差時,其值為表中數值的二倍。
3.3.2帶材的外形應平直,但允許有輕微的波浪。寬度不大于100mm的帶材,其側邊彎曲度應不大于1.5mm/m;寬度大于100mm的帶材,其側邊彎曲度應不大于2.0mm/m。
3.3.3帶材的兩邊應切齊,無毛刺、裂邊和卷邊。帶卷任意相鄰兩層的不齊度不大于1mm,任意兩層的不齊度不大于5mm。
3.4力學性能
厚度不小于0.20mm的帶材的力學性能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需方有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時,方予進行非比例延伸強度、維氏硬度試驗,且試驗結果僅供參考。
表3 力學性能
硬度 狀態 抗拉強度
Rm/MPa 規定非比例延伸強度
RP0.2/MPa 斷后伸長率
A11.3/% 維氏硬度HV
TU1、TU2 M 200~260 65~100 ≥35 50~60
Y8 220~275 70~105 ≥32 50~65
Y4 235~290 --- ≥30 55~70
T2、TP1 M 220~270 70~110 ≥30 50~65
Y8 230~285 75~120 ≥28 55~70
Y4 245~300 --- ≥25 ---
注:厚度小于0.2mm的帶材,力學性能供需雙方商定。
3.5晶粒度
需方有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時,可進行晶粒度的檢驗。帶材的晶粒度應符合表4的規定。
表4 帶材的晶粒度
牌號 狀態 晶粒度/m
TU1、TU2、T2、TP1 M 0.015~0.035
Y8 a~0.030
注:a是指完全再結晶后的最小顆粒。
3.6電性能
在20℃的溫度下測試,帶材的電性能應符合表5的規定。
表5 帶材的電性能
合金牌號 狀態 導電率,(不小于)/%IACS 電阻系數,(不大于)Ω˙mm2/m
TU1 M 100 0.017241
Y8 99 0.017415
Y4 98 0.017593
TU2 M 99 0.017415
Y8 98 0.017593
Y4 97 0.017774
T2 M 98 0.017593
Y8 97 0.017774
Y4 96 0.017959
TP1 M 90 0.019156
Y8 89 0.019372
Y4 88 0.019592
3.7外觀質量
3.7.1帶材的表面應光滑、清潔,端面一應有氧化變色,不允許有任何影響使用的缺陷。
3.7.2每卷帶材應有內襯,應卷緊,卷齊。
4 試驗方法
4.1化學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
帶材的化學成分的仲裁分析按GB/T 5121的規定進行。
4.2外形尺寸測量方法
帶材的外形尺寸應用相應精度的測量工具進行測量。
厚度測量:帶寬>100mm時,在距離邊部≥5mm處測量;帶寬≤100mm時,在距離邊部≥3mm處測量。
4.3力學性能檢驗方法
帶材的拉伸試驗方法按GB/T 228 的規定進行。維氏硬度試驗按GB/T 4340.1的規定進行。
4.4晶粒度檢驗方法
帶材的晶粒度檢驗按YS/T 347的規定進行。
4.5電性能的仲裁試驗方法
帶材的導電率(電阻系數)仲裁試驗按GB/T 351的規定進行。
4.6外觀質量檢查方法
帶材的外觀質量應用目視進行檢驗。
5 檢驗規則
5.1檢查
帶材應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檢驗,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規定,并填寫質量證明書。
5.2組批
帶材應成批提交驗收,每批應由同一個牌號、狀態和規格組成。每批重量應不大于4500kg(如為同一熔次,可不限定組批量)。
5.3檢驗項目
每批帶材出廠前應進行化學成分、外形尺寸偏差、抗拉強度、伸長率試驗、導電率(電阻系數)和外觀質量的檢驗。如有要求,也可進行維氏硬度、晶粒度和非比例延伸強度試驗。
5.4取樣
帶材取樣符合表6的確定。
表6 帶材的取樣
檢驗項目 取樣規定 要求的章條號 試驗方法的章條號
化學成分 供方1個試樣/熔次,需方1個試樣/批 3.2 4.1
外形尺寸 逐卷檢查 3.3 4.2
力學性能 按GB/T228附錄A中表1A1中P02、P04R 規定,任取2卷/批,沿軋制方向任取1個試樣/卷 3.4 4.3
維氏硬度 任取2卷/批,1個試樣/卷 3.4 4.3
晶粒度 任取2卷/批,1個試樣/卷 3.5 4.4
電性能 任取2卷/批,1個試樣/卷 3.6 4.5
外觀質量 逐卷檢查 3.7 4.6
5.5檢驗結果的判定
5.5.1化學成分不合格時,判該批帶材不合格。
5.5.2帶材的外形尺寸偏差和外觀質量不合格時,判該卷不合格。
5.5.3當抗拉強度、伸長率的電性能的試驗結果中有試樣不合格時,應從該批帶材(包括原材料檢驗不合格的那卷帶材)中另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重復試驗,重復試驗結果全部合格,則判整批產品合格。若重復試驗結果仍有試樣不合格,則判該批帶材不合格,或由供方逐卷檢驗,合格者交貨。
5.5.4當出現其他缺陷時,該批帶材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。
6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和質量證明書
產品的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/T 8888的規定。
7 訂貨單(或合同)內容
訂購本規范所列產品的訂貨單(或合同)內應包括下列內容:
a)產品名稱;b)牌號;c)供應狀態;d)尺寸規格;e)重量;
f)維氏硬度、晶粒度、規定非比例延伸強度要求;
g)標準編號(GB11091-2005);
h)增加本規范以外內容時的協商結果。
8 附件
每批銅帶均應附有質量保證書,并注明:
a)生產廠名稱;b)牌號、規格、狀態;c)化學成分分析結果;
d)批號;e)毛重、凈重;f)出廠日期;g)標準編號。